仅2007年一月份,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内就发生火灾 33 起,从起火场所上看, 居民住宅,餐饮场所,居多, 住宅引起火灾 13 起,小的餐饮场所引起火灾 5 起。从以上的数据不难看出发生火灾的场所多是由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九小场所”,这充分反映出了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针对这一情况,天山区公安消防大队积极向公安分局领导汇报,在分局出台《2007年公安派出所年度考核细则》的同时,将消防监督管理的内容纳入其中,并且在以往考核细则的基础上结合2006年天山区出台的《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将一些修订内容加入其中。
一、将是否严格落实分局《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加入考核内容。2006年天山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推出《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规范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下放了部分的处罚权限,规范了执法程序,将是否严格落实分局《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加入考核内容,势必为推动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正规化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以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考核细则为推动力,加大派出所消防监督机制的改革力度。借助“一区两警”“一区多警”的新型警务机制改革,加强对警务区民警的消防监督业务指导,落实消防监督干部与管区警长联系点制度,定期参加派出所工作例会,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规范化建设。
三、加大对派出所干警的消防培训工作,提高干警的消防监督管理执法水平。大队领导通过积极协调力争将2007年将派出所各警区警长、警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分局的整体培训工作计划中。与此同时建议分局在2007年分局开展的五个警务区试点工作里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其中,从而积极推动派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升。
东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