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第二次全省建筑消防设施从业人员消防专业考试报名的通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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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湖北消防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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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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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工程消防设施设计、施工企业:
根据《湖北省建筑消防设施从业人员消防专业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现就2011年下半年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1、拟申报或晋升建筑消防设施专业承包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资质的企业从业人员。
2、原取得《湖北省建筑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操作证》和《湖北省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人员消防专业考试合格证》,已过有效期的从业人员。
二、报名要求
时间:2011年9月1日-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湖北省消防总队防火部建审处(紫阳东路69号13楼)
需提交的资料:《建筑工程消防从业人员专业考试报名表》、已过有效期的《湖北省建筑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操作证》或《湖北省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人员消防专业考试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寸彩色登记照2张(含电子版登记照片JPG格式,160px×130px,)
联系人:张肖庆
联系电话:027-87269407